港珠澳大橋石屎測試造假案 19名嘉科前職員被控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1/15 18:21

最後更新: 2017/11/15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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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資料圖片)

耗資逾千億港元興建的港珠澳大橋自2011年興建以來,致命工業意外與施工失誤風波不斷,廉署今年5月證實拘捕21人,全部來自一間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涉嫌向署方提交虛假石屎壓力測試報告,偽造測試結果逾2年。廉署經調查後,今日決定落案起訴土木工程拓展署的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19名前實驗室職員,其中18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另一人則被控虛假文書罪,本周五(1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曾提及涉案的2名高級技術員涉嫌貪污以縱容把虛假測試報告呈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而2名被捕承判商高層亦未有被控,廉署稱調查仍在進行中。

其中18被告包括嘉科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65歲)、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63歲)、余維德(28歲)、李詠暉(24歲)、趙志興(26歲)、薛家俊(25歲)、陳銳鏗(22歲)、姚宇峰(48歲)、潘家偉(25歲)、葉德杰(27歲)、吳汶鴻(26歲)、張嘉明(28歲)、黎榮發(40歲)、以及嘉科前實驗室助理謝德禮(35歲)、李志勤(23歲)、鄺富賢(44歲)、陳志成(58歲)及郭文輝(34歲)案發時被派往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工作,負責進行港珠澳大橋的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包括混凝土壓力測試,2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則被分派駐試驗所,以監督嘉科所提供的服務,並擔任核准簽署人,就該試驗所進行的測試發出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的認許報告。

控罪指,該18名被告於涉嫌於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詐騙該2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包括涉嫌不誠實地更改該試驗所內與壓力測試機連接的電腦上的日期、時間,使用已測試或強力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代替送交該試驗所作建築材料合規測試的原本混凝土樣本磚,以隱瞞及糾正無按照土木署規定而進行的混凝土壓力測試,以誤導土木署首席技術員或其他人員根據認可計劃核證有關測試報告。

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61歲)則被控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他涉嫌於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使用虛假文書,由電腦衍生用作記錄送交該試驗所的混凝土樣本磚壓力測試結果的記錄單、工作紙,意圖誘使某人接受該些文書為真文書,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各被告暫獲准保釋,以待後日(17日)到屯門裁判法院答辯。